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劳工

劳动合同终止续签要注意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7-22 阅读: 553次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6、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合意选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欲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于劳动合同期满前的n日向劳动者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提前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者应于收到该通知书的n日内(由用人单位确定)填写续签意见并交至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逾期未交者,视为拒绝续签劳动合同。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劳动合同终止续签要注意什么?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laogong/598722.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