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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求职单位的女性性别歧视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7 阅读: 672次

女性的劳动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但很多女性在求职过程中都或多或少遇到过性别歧视,虽然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但是真的想要有实质性的维权却很难,有关女性的生存发展问题显得十分棘手,新规定对女性权益的保护与日俱增,女性在找工作工程中,遇到性别歧视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同时若悠网小编也呼吁广大女性朋友对相关法律多关注和了解。

求职过程中,若公民受到性别歧视的时候是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女性无论是在求职还是在工作中由于跟男性的不同容易受到限制,同时几千年以来的男尊女配的封建思想并没有完全根除,女性群体肩负的斗争任重而道远。随着法制社会的完善和建立,对女性权益的保障也在增强。综上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对于相关法律内容的整理,有更多女性权益维护和纷争的问题,请到若悠网寻求相关栏目专业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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