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不上班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了伤害,经过认定符合工伤的标准,也及时进行了伤残鉴定确定属于十级工伤的范畴。受了工伤的劳动者因此休息了几个月,直到伤势已经完全恢复了却不肯上班。那么,工伤十级不上班怎么办?听听若悠网小编的说法。
工伤十级劳动者不上班怎么办
1、关于工伤停薪留职期和过期不上班处理:国家《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需要延长停薪留职期是在工伤等级认定前提出的,既然工伤等级已认定,医疗期已满,没有理由不上班,可以按违章处理的。
三、鉴定伤残等级后的待遇问题: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如果员工到期不上班,无任何手续,公司有相关规定,可以按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但是,因为员工被鉴定为工伤,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按本省的标准。
十级工伤该怎么赔偿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的。
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
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工伤十级劳动者不上班怎么办?受了工伤的劳动者在伤势恢复之后需要去上班,如果你上班之后不想要做原来的职位可以申请调岗。工伤十级劳动者不上班公司要通过合理的方法来进行应对,不希望惹上纠纷可以来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