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程序
工伤赔偿程序
第一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因此,如果正常情况下单位在一个月内根本没有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用人单位未按第一步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自己申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实践过程中会发生一些情况:如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部门,可能会让你进行劳动关系确认的仲裁,待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第二步: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对于受伤较为严重的,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第三步:上述两项均完成后,对于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或者不配合向社保机构领取相应费用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仲裁的结果如果有一方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当然具体赔偿项目与是否辞职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