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劳工

工伤索赔的基本流程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0 阅读: 372次

发生工伤事故后,职工怎样才能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呢?下面若悠网小编将简要介绍工伤索赔的具体步骤,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工伤索赔的基本流程

第一步:工伤认定

1、自事故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所在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发生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人后,1年之内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20日个工作日内送达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单位,并抄送社保经办机构;如果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必须先复议后诉讼。

4、如果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直系亲属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但不服复议决定的,还可以再行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

5、医疗终结后如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都可以提出申请。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职工及单位。

7、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8、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生活护理依赖程度确认结论为最终结论,即使是不服也不能申请仲裁或者提前诉讼。如果职工被鉴定为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伤残待遇。

第三步:计算工伤保险赔偿金,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9、认定工伤后,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根据工伤具体情况享受各项工伤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停职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配置辅助器具待遇、生活护理费待遇、工亡待遇等。

10、如果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待遇有异议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即必须先复议后诉讼。

11、如果与单位因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工伤索赔的基本流程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laogong/211374.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