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
近期,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指导意见》,本次待遇调整范围为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那么,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来告诉你,希望对大家有用。
【网友咨询】
辽宁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解答】
辽宁工伤赔偿内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8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
(四)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公布2018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8502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综上就是小编根据法律法规统计的关于辽宁省工伤赔偿的标准了,该地的小伙伴可以仔细阅读下哟。当然读者们还有什么不懂的,或者想要了解其他地区的赔偿标准或者其他任何与法律相关的问题,那么就可以来到若悠网,我们会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