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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药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4 阅读: 446次

工伤后由于身体受伤需要用药的关系,每天支出的医药费都不是一笔小的数字,整个工伤治疗下来你也会发生医药费是非常可观的数字,很多人就会关心医药费赔偿的问题,那么,工伤医药费赔偿标准是多少?若悠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工伤医药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6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

工伤维权流程要点如下: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维权提示: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λ往往以δ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λ也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

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

2、单λ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

用人单λ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营养费能得到赔偿吗?

虽然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应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但如果工伤职工治疗医院出具了相关需要营养证明,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

如果单位给职工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是会给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营养费报销的。

关于工伤医药费赔偿产生了争议,无法拿到该有的赔偿时,建议你来若悠网找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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