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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4 阅读: 458次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者送去医院需要治疗费,这时候大部分都是由责任者先进行垫付,等事故认定下来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再进行弥补。但有些事故责任方却不肯垫付医药费,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若悠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应对

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

1、定损金额在2000元以内,属于快速理赔范围之内,如果责任方负责定损的保险公司理赔员不需要对方提供维修车辆后所开具的修车发票就可以给予赔款的。那么责任方就可以把维修车辆的费用直接交给受损车辆的驾驶员。

2、维修车辆费用如果超出2000元的范围,如果数额巨大的话,责任方也有责任垫付维修费。通常是受损车辆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待车辆修好后,提走车辆时把修车费用直接交给维修车辆的4S店就可以了!保险公司理赔员在电脑里成功接收到4S店的反馈,确认修理完毕,就会把维修车辆的垫付费用直接存入之前留给保险公司理赔员的(预留银行卡)。

全责方不愿意先行垫付费用的情况,可能会是有三种情况:

一是,本身可能就是没有保险,或是仅有交强险,由于事故的后果,较为严重,赔偿能力有限;或是根本就无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害怕受害方漫天要价,采取推辞,消极地对待善后事宜;

三是,在事故中可能自己也受到了伤害,或是因自己先违法,后肇事,而致使保险公司拒赔,等等。

通常在实际中,作为受害者只能是通过交警队的主办警官出面,为你作出协调,责令加害方积极面对事故的善后,并为之为你垫付费用。不过,为让自己的损害程度降到最小,如果自己在经济方面不存在问题,也可以自己先行垫付费用,积极治疗和及时维修车辆,为早日结案创造条件。毕竟通过公了的交通事故的案子,对方是无法逃避赔偿责任的。最终,你还能保持着起诉对方的正当权利,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必为此而担忧。

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伤残者的户口、实际损失的票据、月收入、误工时间、伤残等级、被抚养人年龄、当地统计数据等综合计算,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部分肇事方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应对?要是交通事故是由自己产生,自己是事故中的责任者,就应该要及时承担责任,才不会给自己带来各种麻烦。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该怎么样应对,当事人可以通过若悠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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