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有哪些法律约束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有哪些法律约束
交通事故发生后,也可以要求调解解决。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95条规定,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宣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
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及时报警,保留现场,有利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没有及时的报警,致使现场受到破坏,使得交警部门也无法对该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事故责任就难以划分。以至于双方若对赔偿难以达成一致的,受害人及家属只能向法院起诉侵权,而肇事者在诉讼中若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对方有过错的,则可能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2、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不服的,须在3天内申请复核,否则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不予受理复核申请。要知道,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各方责任的认定来划分各方责任的承担,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事实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不符的,法院才将根据事实情况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