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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是由刑侦大队处理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534次

司机有醉酒驾驶的行为被交警抓捕后,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后续的处理内容。有些人觉得醉酒驾驶处理应该就是由交警直接处理了,有些人觉得醉酒驾驶应该会由刑侦大队处理。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详细讲解,关于醉酒驾驶处理知识。

醉酒驾驶是由刑侦大队处理吗?不是。

醉驾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法院等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属于交警部门管理。醉驾是刑事犯罪行为,除交警部门给予吊销驾照外,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审理判处1-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

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如果人们遇到了醉酒驾驶情况,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处罚,可以咨询若悠网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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