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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保险公司“不赔”的方法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1 阅读: 366次

如何应对保险公司五“不赔”

买了车的人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自己的爱车买保险。毕竟,汽车怎么说也是一个奢侈品,有个小差池,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汽车保险成了很多车主的救命锁。不过,在这里提醒车主,即使是上了所谓的全险,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这就需要车主们多多注意,小心“应对”了。下面就叫您几招最常见的应对保险公司“不赔”的方法。

一、车辆一定要年检

案例:白领小张前年十二月底买辆车,2007年底,结婚、换工作,一系列的事情忙得小张晕头转向。忙完之后突然发现自己的车丢了,窃喜上了全险之余,小张向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得到的答复却是:不赔!原因是小张忙了忘记给自己的爱车年检。

分析: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那么小张的车辆自然是属于不合格车辆。

应对:原来,驾驶员的车本未年检就是被保险公司拒赔最多的情况,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取消车主千万要切记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免得索赔时麻烦,罚款事小,被拒赔事大,尤其是车辆丢失等,那可是几年的薪水呀。而且,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者损失,费用也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就白买了。

二、不要当“好人”

案例:2007年4月的一个凌晨,小王开车不幸和人相撞。是对方全责,不是小王的责任。但是对方就是一个农用车,而且车主很困难。小朱本不想跟对方纠缠,于是没有追究农用车责任,自己回保险公司理赔。可是保险公司索赔了。

分析:在不幸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应对: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赔,未果,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同时强调,双方事故一定要经过交警,多数情况,保险公司只看交警的裁决单。

三、千万别撞自家人

案例:电视、收音机中播放最多的有这样一个案例:几年前,刘先生开着自家的吉普车在自家门口撞倒了自己的妻子。妻子受伤很重,花了好几万元。刘先生想这辆车上了第三者责任险,到保险公司索赔,结果遭到拒赔。

分析: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应对:新交通法中以人为本,所以千万别和人过不去,当然尤其是自家人。

四、一定要停车费收据

案例:小郭2007年买的新车,每天都停在小区的收费停车场里。每年要交一千五百多的停车费。六月的一天,小郭发现自己的车被盗,因为是全险,向保险公司索赔。得到的答案是:拒赔。

分析: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应对:正确的方法是找到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员一定要记得收好每天的停车费,或者其他的缴费单据,以便出事之后,找到停车场索赔。

五、报案一定要及时

案例:张先生到外地出差前,车不幸丢失,但因为时间紧急,所以就先去出差。出差的过程非常繁忙,忘记向保险公司报案。回来后自己寻找,没有找到。他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理由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也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分析: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基本险第28条、第30条和附加险全车盗抢险条款第4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应对:车主出险后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义务。切记“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虽然是一个义务,却是确保你出险后还能吃下饭的一项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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