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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重叠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2 阅读: 487次

有的劳动者可能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比如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只要自己不是全责的话,都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需要负责。那么,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重叠?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重叠

我国法律不支持双份赔偿。实践中如果交通事故与工伤保险重合,那么赔偿以交通事故为主,工伤保险承担补充。

交通事故工伤如何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

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案件

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保的机动车;

2、事故发生在早上6点至晚上9点之间;

3、无人员伤亡;

4、单车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或者非机动车损坏,或者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单车损失超过2000元的,双方可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由快速理赔中心的民警认定事故责任,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若悠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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