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和醉驾的区别以及处罚标准
北京交警通报称,4月4日4时许,北京市交管部门在开展夜查时,南某(男,45岁,前足球运动员)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东二环朝阳门桥南被查获,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9.3mg/100ml。4月4日晚,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而从危害程度来看,醉酒驾车的危害性要远比饮酒驾车的危害性更大。
酒后驾车严重危及生命安全,交管部门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查严管态势,请广大司机朋友,珍视生命,严守法规,自觉杜绝酒后驾车行为,切实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