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女方私自打掉孩子怎么办
一、婚姻期间女方私自打掉孩子怎么办
我国法律制度并未对女方自行终止妊娠所需承担的法律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因此若男方以此为由起诉女方,则其诉讼请求很可能不会被法院受理。
然而,我们应从实践角度进行深入剖析,不难发现女方享有自主决断是否生育的权利,在男女双方就生育问题未能达成共识之际,维护女性权益无疑至关重要。
即便女方擅自终止妊娠使男方无法获得相应赔偿,但如果男方据此提出离婚之诉,倘若法院认定夫妻情感确已破裂,那么准许解除婚姻关系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在正常情况下,妇女享有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作为对等,男性也理应享有生育的权利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二、婚姻期间夫妻间赠予财产是否有效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若一方将其自身所有的财物无偿赠予配偶,称之为婚内赠与行为。
根据现行相关立法,行使此类赠与若出现如下五种特定情况下,则其效力不被承认:
(1)缔结该合约时一方当事人采取了欺骗或威胁的手法,这会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
(2)双方合谋以图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3)违背了公认的道德观念和社会伦理规范;
(4)该行为损害了广大公众的共同利益;
以及(5)违背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有关强制条款的规定。
只要夫妻间的婚内赠与没有触犯以上列出的任何一种法律限制条件,那么这类赠与便应当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姻期间女方私自打掉孩子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