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被另一方私自花了怎么办
一、婚后财产被另一方私自花了怎么办
若夫妻共有的财产被其中一方私自耗用,那么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划分共同财产份额。
而在处置共同共有财产方面,夫妻应先进行充分商议并达成一致共识后,再行执行出售或转让等行为。
同时,夫妻双方均享有对共同财产平等的处理权利,即夫妻在日常生活外有意要对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策时,需双方平等协商,以期达成共识。
另外,如夫妻中有一方未征得配偶同意,擅自作出重大财产处分之决定,则另一方有权否认此种处分的法律效力,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婚姻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如下:
在夫妻关系存在这段时间内,所获得的薪资报酬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收益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依照双方真实意愿进行妥善处置;
若通过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就要由当地的司法机关依据实际情况,遵循公平正义并兼顾保护未成年人和女性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来做出最终裁决。
在讨论财产分割问题方面,诸如人身损害赔偿金、专属个人使用的物品等特殊导敛财,除非事先双方已达成具体约定,否则,通常不会将这些财务列入分割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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