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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间赠送礼物离婚归谁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6-09 阅读: 35次

一、婚姻存续间赠送礼物离婚归谁

在夫妻双方缔结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过程中所获得的赠予财产,应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在离婚时期依法依规进行双方协商进行分配处理;

如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将交由有权机构进行裁定。

在实践操作中,人民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及女性权益的基本原则来做出最终的判决。

在赠予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单方面的财产,则该部分财产应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参与财产的分割。

只要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就必须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姻存续间赠送礼物离婚归谁”,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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