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贷款如何处理
一、离婚房屋贷款如何处理
对于离婚时涉及的房产抵押贷款方面问题,如若该房产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且为了婚后共同生活之需,又或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房屋贷款的偿还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此套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在解决此类问题时,
首先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则可提交至当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裁决。
而对于另一种情况来说,即倘若此房产为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额房款,且已经顺利完成了房产证的办理手续;那么在这一情境中,该房产应当被认定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房屋不分割的情况有多少种
存在以下情况的,离婚时不能对房产进行分割:
一、房产是以孩子名义购买,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这种情况房产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房产属于孩子的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二、购买二手房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三、购买的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四、受遗赠或者继承获得的房产,离婚时尚未办理过户的。
五、用他人的身份购买房产,房产证登记了他人名字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房屋贷款如何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