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车子房子,可以写在孩子名下吗
一、离婚协议约定车子房子,可以写在孩子名下吗
完全可行的,协议作为一项平等自愿的法律文件,其有效性仅需建立在签订者的真实意愿上。
但是,当孩子尚未成年之际,可能需要暂时由监护人代为保管相关财产。
只要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并得到法律许可,那么夫妻双方便具有完全的处置权。
例如,夫妻双方可协议将来将所有财产赋予后代。
这需要双方达成共识,并共同起草该协议,随后由双方签署、盖章或摁手印确认。
最后,双方须持各自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以及财产证明(诸如房产证、银行账户等)前往当地公证机构进行核实与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协议约定放弃探望权该约定有效吗
离婚协议约定放弃对子女的探望权,该约定是无效的。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是不变的,不过两方在行使这种权利义务的方式上有所不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通过直接抚养行为来实现和履行其对子女所负的权利义务的;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主要通过探望和负担抚养费的方式来实现和履行。
所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了子女的利益,在代理子女的民事活动时应遵循不得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另外,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对对方实现和履行对子女的抚育权利义务行为负有协助义务。由此可知,离婚双方是无权协议放弃探望权内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约定车子房子,可以写在孩子名下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