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继承后的房子能买卖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4 阅读: 109次

一、继承后的房子能买卖吗

关于遗产继承的房产是否能够进行交易事宜,尽管如此,在正式进行销售行为前,继承人须首先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并确保在售出之后的房屋过户登记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此情况之下,买方可在房屋完成第二次过户登记之后,正式获得其所有权。

依据我国现行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这几个环节,若按法律规定应予以登记的事项,从不动产登记薄上予以记载之日起便开始产生法律效力。同时,第二百一十五条进一步说明,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了法律另有具体规定或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特别约定之外,只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生效条件,自合同成立之时就会立即生效;即便尚未对物权进行登记,也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继承后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夫妻中一方享有继承权,房产只归一方继承。

2、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后的房子能买卖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继承后的房子能买卖吗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793427.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