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法院不予离婚
一、什么情况法院不予离婚
在以下情形下,法院可能会拒绝判定当事人离婚请求:
1、若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尚未达到无法修复的地步,那么法院可能会选择不作出离婚判决。
2、若离婚起诉状中列明的诉求理由缺乏充分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法官亦可能不会采纳该诉讼请求。
3、倘若双方既无法定离婚事由存在,亦未有证据证明确实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此时法院亦可能不予支持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4、即便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严重恶化至破裂边缘,但若原告对此持有犹豫态度,未能坚定地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同样可能不作离婚判定。
5、当涉及到军人家庭成员的离婚请求时,除非军人本人同意,否则法院不会受理此案并作出判定。
6、若在女方怀孕期或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离婚请求,鉴于特殊保护期间对女性权益的考虑,法院通常会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不做出离婚判决。关于处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可首选通过所属相关单位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应当尽力开展调解工作;如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望的话,法院应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情况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是: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况法院不予离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