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首先,针对我国内地的房产继承过户流程及相关手续进行具体介绍如下:
(一)在进行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当事人须先前往被继承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房产继承公证,随后再前往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继承手续。
(二)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需携带两大类证明文件和两份有效证件。
这包括:
1、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其离世证明材料;
2、向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是居住社区、村社组织机构)提交继承申请并开出继承人的相关证明文件;
3、附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被继承的房产所有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下的遗嘱(如因遗嘱继承)。
(三)当上述流程手续完成后,申请人便可以前往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此时需要提交以下几项基本材料:
1、房产所有权证明文件;2、已经经过公证的合法继承书;3、配偶或子女等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填写并提交房产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在此处领取)。
关于房产继承过户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也做了相关说明,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公证费用:
该费用按继承者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二或按照受益金额的百分之二来计取,收取数额不得少于两百元人民币。
2、房地产继承过户产生的税费:
主要由房屋评估值的千分之零点五的合同印花税、100元人民币的登记许可费用以及5元人民币的权证印花税费构成。
3、契税:
依照规定,法定继承人在继承房产时可享受免征契税政策;但非法定继承人依据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需缴纳百分之一点五的契税。
最后,为确保顺利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本文提出几点需要着重关注的事项供参考:
1、若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位,而房产在继承过程中仅赠与其中某个继承人,则需得到其他继承人的明确书面同意,以确认他们自愿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权。
2、涉及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的继承问题时,还必须提交《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以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两项文件(可至此处领取)。
3、若继承人无法亲自行使权能,需要提交经公证后的委托书或公证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对于涉诉案件,则需准备好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5、如有继承人属于未成年人,则需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嘱继承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遗嘱继承并不都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内,遗嘱没有明确给个人的,就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当然,遗嘱中指明遗产归子女一方所有,则算个人财产。判定共同财产主要看财产发生的时间,在婚后的收入都应该是夫妻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