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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7-17 阅读: 149次

一、什么属于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我国现行法律已经取消了患有某些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所以不存在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患有任何疾病的患者都有结婚的自由。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禁止结婚的情形只有以下三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重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什么亲属间是不能结婚的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据此,可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列举如下: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在名义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并无血缘关系。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结婚父母买的房子属于什么

结婚父母买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无论该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无论所有权登记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该出资都可以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无论该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该出资可以认定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共同共有。

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共同共有。

婚前一方父母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在婚前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的权属实践中存在争议,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共有,也可能被认定为属于对方子女所有。

3、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无论登记在一方子女或者双方子女名下,该出资可以认定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4、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全资购置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出资可以认定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所有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该出资可以认定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共同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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