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3、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4、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5、作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6、可以证明孩子的年龄,对于抚养权判给谁有关键作用。此外,出国留学也需要用到出生证明。
怎么办理出生证明
1、办理所需材料
大部分地区的医院规定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准生证等。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当地医院为准。
2、办理时间
出生证明要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在出生的医院办理,每个医院规定的时间不同,有的是60天,如果超过时间范围,需要到医院指定的地方办理。
3、办理流程
凭父母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记录由产房大夫认真填写完整。领证人认真、详细检查出生医学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名即可。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