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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的房产交易需要监护人参与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546次

我们都知道房屋买卖交易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过程,这需要买卖双方都是自愿的交易才能进行。如果业主是精神病患者的话,如何进行交易呢?这种情况还能有法律效应吗?精神病患者的房产交易需要监护人参与吗?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房屋的所有人为精神病患者。这一类房屋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限制和要求。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一般在法律上会被判断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疾病患者即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属于无效行为。而限制民事能力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签署合同是否有效还需要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认同。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断精神疾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精神疾病患者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他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的民事活动都要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而精神病患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健康程度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是征得法定代理人统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二、精神疾病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如何确定?

针对精神疾病患者,法院裁定一位近亲属来做其“法定监护人”。在签署合同时,“法定监护人”就是其“法定代理人”。

具体步骤为:如家有精神疾病患者,其亲属或利益关系人首先需要向基层人民法律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宣告该精神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后,由精神病患者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指定监护人。如果对于监护人有争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因此如家庭有精神疾病患者且其名下有房屋需要出售的,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认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而依法确定其监护人或者由法院指定其监护人。其后才能进行房屋交易,在签约过程中,法定代理人必须在场,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虽然,精神病患者需由法定代理人代办相关事务,但是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必须保障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其代理行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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