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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4 阅读: 440次

在父母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是比较重要的事情,双方要进行很多事情上的协商。比如在抚养费上,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标准是什么?抚养费能不能进行改变呢?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子女抚养费能不能变更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抚养费可以依法变更,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相关知识: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条件如何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通过本文的内容介绍,对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对于父母来说需要进行约定,才能对孩子负责让孩子能更加健康的成长。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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