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离婚后追索抚养费应当如何进行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6 阅读: 391次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很多种,在规定了相应的抚养费后就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给付,否则的话对方也可以行使追索权的,应当如何进行追索权的使用呢?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后追索抚养费应当如何进行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离婚后追索抚养费应当如何进行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63066.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