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的社会危害
在现实生活中,相亲相爱的夫妻是讨厌离婚这个词的,但有时候由于利益的诱惑、诚信的缺失,夫妻之间会选择假离婚。假离婚现象在我国呈上升趋势,同时,假离婚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也不可低估。那么,假离婚的危害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法律虽然赋予公民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即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也就是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有权提出离婚,任何人不能加以干涉。但任何权利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个体的自由必须存在于社会秩序之内,任何个体追求个人的利益冲破了秩序的允许界限时,就会受到限制。离婚自由的权利同样应受到限制,这点在《婚姻法》的条款中也有具体规定,处理离婚的机关在实践中更应当慎之又慎。“假离婚”现象的存在与蔓延,滋生于当前社会诚信水平不高、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大背景之下,同时又反过来对构建和谐社会构成威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一)有损法律尊严,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假离婚”是对我国离婚法律制度的破坏,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假离婚”破坏了合法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一些“假离婚”的当事人离婚后长期非法同居,成为一股冲击婚姻法律制度的暗流。“假离婚”也阻碍了计划生育这一国策的贯彻落实,产生了消极的社会影响。
(二)侵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假离婚”者追求不正当利益的目的非常明显,一旦“离婚”手续办好,则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必然受损。例如,前面案例中提到的在债务纠纷中由于债务人将财产转移给了配偶,债权人的财产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实现债权的成本将大大增加;在城市拆迁中,国家为此将支付大笔额外款项用于安置补偿。
(三)妨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以逃避执行为目的“假离婚”,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后,夫妻明分暗不分。当法院执行人员要求夫妻偿还债务时,作为直接债务人的夫妻一方自己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有财产的一方则会拿出离婚裁判文书,称法律文书已确定自己对债务不负偿还责任,据此对抗执行。
(四)危及家庭稳定,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然而,离婚之后有些人却“假戏真做”,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从而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安定隐患。
通过若悠网小编介绍了假离婚对社会危害,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假离婚最大的风险就是假戏真做,若悠网小编在此提醒大家,不要为了短暂的利益而拿自己的婚姻做赌注。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