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如何申请我国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0 阅读: 366次

如何申请我国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在我国申请承认外国的离婚判决书,首先看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国籍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判决作出的国家、判决结果、时间、生效时间;

(3)传唤应诉情况;

(4)申请理由及请求;

(5)其他情况的说明。

申请承认应该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如果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如何申请我国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53983.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