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法院以拒绝亲子鉴定为由可否判决离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5 阅读: 401次

本文案例分析妻子拒绝亲子鉴定,被法院判决离婚。因怀疑妻子婚外情,请求进行亲子鉴定确定,法院判双方离婚。接下来跟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法院以拒绝亲子鉴定为由可否判决离婚

夏某与胡某于2009年结婚,去年诞下一男孩。因夫妻感情不和,夏某怀疑胡某有婚外情。今年5月,夏某对自己与小孩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司法鉴定,结果证明小孩非夏某亲生。夏某诉至法庭,以胡某有婚外情为由,要求离婚,并索要相关损失。胡某对夏某的诉请提出异议,且拒绝重新做亲子鉴定,也未提交相反的证据。

法院判决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夏某与胡某离婚;小孩由胡某抚养;另由胡某赔偿夏某经济损失8800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

法官罗妮说,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案实际应准予原、被告离婚。司法鉴定结论证明胡某所生儿子与夏某不存在亲子血缘关系,而胡某没有提供相反证据证明且拒绝重新做亲子鉴定,故夏某的主张成立,胡某须承担不利后果。胡某不仅要承担抚养小孩义务,还须返还夏某先前支付的小孩抚养费,并予以精神损害赔偿。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法院以拒绝亲子鉴定为由可否判决离婚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52451.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