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规定患有哪些疾病是禁止结婚的
现在的社会,很多结婚的新人都注重婚前检查,在婚姻法中一些疾病是禁止结婚的,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结婚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疾病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探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止结婚的条件: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禁止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三十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以上对禁止结婚的疾病范围谈了一点小编很浅薄的看法,禁止结婚的疾病的危害也不言自明,如果本文能对我们今后的司法实践有所帮助,或引起结婚当事人的警觉,小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到若悠网找专业律师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