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义务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义务有哪些
《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九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第八百八十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第八百八十一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技术咨询合同有哪些
特征
(1)技术咨询合同是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技术项目决策参考的软科学技术的合同。
(2)技术咨询合同的履行结果是受托人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供委托人决策时参考和选择。
(3)技术咨询合同具有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因实施受托人提供的咨询报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规定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义务是要履行一定的义务的,委托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受托人的工作,整理好相关的材料,解决相关的问题,都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