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是否通知债权人
一、公司法人变更是否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是不需要通知债权人的,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公司法人怎么变更
公司法人的变更,是指公司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公司意思自主决定,公司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变更法人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7、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