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计提盈余公积金是多少
在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中,在公司发展成熟之后斗殴要依法提取一定的公积金,公积金的主要作用就是在公司亏损之时弥补其资金上的短缺,增强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当然这种公积金也不是想提多少就可以提多少,法律对此是有具体规定的。那么在《公司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若悠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公司法中计提盈余公积金是多少
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计提依据:
《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没有考虑公司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若公司持续盈利无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可按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若公司当年出现亏损,下年度盈利,按《税法》以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盈利应首先用于弥补亏损,补亏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税后剩余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公司盈余之际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对稳定公司发展,防范之后可能出现的经营危机有很大的帮助,一般依据法律是提取公司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作为公积金,当然如果公司呈现持续盈利状态,公积金则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提取,那么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