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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0 阅读: 420次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强产权制度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的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战略部署,确保全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顺利、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就我市全面铺开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安排

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要求从2004年6月开始全面铺开,到2006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各镇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统一部署,合理安排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可以全镇各村、组同时进行改革,也可以分期分批进行改革。原则上,今年内进行“村改居”的村、组,在年底前要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到今年年底,各镇要完成30%村、组的改制任务,有条件的镇争取完成50%以上;其余的村、组必须在2005年或2006年上半年改制完毕。

已经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办事处,要继续抓好完善和管理。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4年7月底完成)

1、成立机构。市政府成立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各镇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镇级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改革日常工作。各镇要于7月31日前将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报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办公室。

2、宣传引导。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办公室协调东莞日报、东莞电视台、东莞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设立宣传专栏或专题,有计划地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宣传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把改制的政策文件、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改制试点经验以及改制工作的其他指引资料编印成宣传册子,派发到有关镇、村。各镇要利用广电站、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工具,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基层干部群众认清形势,消除思想障碍,自觉行动起来参与改制。在改制的其他阶段,全市各大宣传媒体要继续追踪报道相关工作,为改制的深入开展营造氛围。

3、制订方案。各镇要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制订改革实施具体方案,于7月31日前报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改革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村、组改制批次安排、改制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工作要求等。正在开展改制工作或者对改制工作已作具体部署、着手铺开改制工作的镇,可迅速上报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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