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一、买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关于还建房和商品房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性质的差异显著。
大多数的还建房是由政府划拨土地进行建设的,土地性质可归类为划拨用地;相较之下,商品房则全部采用出让地的方式获得。
其次,两者间的办证时间存在明显差距。
由于还建房无法直接申领产权证和土地证,通常需要等待两年后再视情况确定办理时间,至多不超过五年。
而商品房则可以在交付后的90个自然日内完成房产证的办理。
再次,它们在自由交易的限制上有所不同。
还建房并不具备完全的自由交易权,而商品房却是可以自由交易的。
除此之外,取得方式也是两种物业类型之间的重要差别之一。
还建房往往采用补偿的形式获得,涉及货币交割的部分较小。
相对而言,商品房则更多的是通过货币交易的方式购入。
最后,在交易税费方面,还建房由于土地属性属于划拨,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一定金额的土地出让金,但商品房却无需额外支付相关费用。
具体来看,城市商品房拆迁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了房屋主体结构的赔偿、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其辅助设施的赔偿以及固定时间段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至于商品房的拆迁安置程序,主要步骤依次为:
选定评估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实地勘察以及公示初步评价格等环节。
综合上述所有细节,可以明确还建房一般会要求购买者支付一定额度的定金或者房价款作为押金,而商品房则通常要求购买者先行支付一部分首付。
此外,还建房的开发单位需要确保总开发投资的25%以上都已经注资到位,而对于商品房来说,其前提条件则是必须经过正式的竣工验收手续方能销售。
同时,还需注意的是,还建房是针对正在开发建设中的商品房提前预售给特定购买者,而商品房的成交对象则是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拥有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买回迁房需要哪些手续
购买回迁房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购买回迁房注意事项:
1、购买回迁房,要约定好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转移手续。在签订合同时是现房,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的时间;
2、购买回迁房,最好留大客尾款;
3、购买回迁房,务必卖方的配偶签名;
4、购买回迁房,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