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室内净高标准是多少
一、商品房室内净高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国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家庭的住宅层高理想值应设置为2.80米。而对于卧室和起居室(厅)而言,其室内净高不能低于2.40米;对于部分区域,如室内局部区域,其净高不能降低至2.10米以下,并且此类区域的总面积在室内使用空间中所占比例应不超过三分之一。当我们需要利用坡屋顶内部空间作为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使用时,需要保证其中一半以上的室内净高不低于2.10米。
此外,厨房以及卫生间的室内净高最低也不应低于2.20米。关于厨房及卫生间内部排水横管的下表面与楼面、地面之间的净距,则不能低于1.90米,同时还要确保这不会对门、窗扇开启造成任何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应用中,除却长度单位“米”以外,住宅的高度计量单位亦可选用“层”作为计算单位。每一层的高度在设计过程中有一系列具体的要求,我们称之为层高。总的来说,在设计一个住宅时,楼层间的高度应当是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换句话说,层高实际上就是一层房屋的整体高度。在1987年由国家建设部颁布施行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就已经明确规定,现阶段我国的砖混结构住宅建筑层高的推荐设置范围为2.6米、2.7米和2.8米。
《住宅设计规范》第五条第五款
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二、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可退房
商品房空气质量不达标是否能退房,要看情况:
1、如果全款房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即若能证明卖方有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在该情况下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2、但如果购房者只是单纯的后悔不想要的情况,一般很难退房。实际上房屋买卖合同已经事实成立了的话,无正当理由退房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室内净高标准是多少”,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