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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屋买卖被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3 阅读: 104次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被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办

遇有被二手房屋交易诱导签署合同之情况时,主张权利的方式可选择呼吁相关程序,如向司法部门或是公正仲裁机构寻求帮助,要求其对这一欺骗性签约行为进行撤销。若已确定其涉嫌触犯刑法中的欺诈犯罪行为,受害者亦有权向当地警方报案,由他们接手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相关法律条例所定义的可撤销合同类型包括:

缔结一方存在着欺诈舞弊行径所生成的合同;另一方面,如果一方当事人借助于对方处在困难境地或者决策力遭受限制而形成的状况与其签订合同时;也包括了缔结合约的一方或者第三方采用威逼、恐吓等手段,使得另一方被迫在不具备真实意愿的前提下签署的合同;同时还涵盖了因重大错误或误会造成的合同;以及在合法设立的其他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合同纠纷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违约金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手房房屋买卖被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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