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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流程及费用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2 阅读: 86次

一、二手房买卖流程及费用

二手房交易的具体流程以及所需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需要进行实地察看房屋,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需建立相互间信息沟通的渠道,买方有权利全面了了解待售房屋当前的实际状态及其所有权的属性情况,而对于卖方而言,则应主动向买方提供所有法定的相关证件,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所必需的证件资料。

接着,便是进行产权核查步骤,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携带着房产证正本或者按照揭合同的原本,直接前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该房屋的档案信息,如果卖方能够提供的法律手续齐全且可以正常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话,那么在这一阶段,买卖双方就可以开始商议并决定是否支付定金作为预付费用。

紧接着就是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环节,当买卖双方经过充分的磋商和讨论之后,对于房屋所在地的具体位置、房屋所有权归属状况以及成交价格、房屋交割的时间节点、房屋交割事宜的具体执行方案以及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等问题形成一致性的意见之后,就可以正式确立房屋买卖的合同时效性。

一般来说,双方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需要不少于三份,以便后续使用需求的灵活调整和对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手房买卖流程及费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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