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去名字要交税吗
一、房产证去名字要交税吗
房产证去名字通常不需要交纳税费。这里所说的“去名字”,指的是从房产证上删除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其中一方希望从房产证上移除自己的名字。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11年9月1日发布的《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中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维持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是免税的。这一规定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房产证去名字情况。
因此,如果房产证去名字的行为符合上述免税条件,即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去名字,那么不需要交纳契税等税费。只需要支付相关的工本费即可。
如果去名字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条件,例如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或其他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来确定是否需要交税。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指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所得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商铺需要交房产税吗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如果商铺是租来的,也就是说自己没产权,不用交税。
2,如果商铺是自己的,那要分用途区分计税依据:
a,自用:税率为1.2%,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公式: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b,出租:税率为12%,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三、继承房子要交遗产税吗
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所以因继承房屋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最基本的印花税及工本费,对于动产就没有另外的税了。
另外我国虽然取消了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的要求,但许多房产局在办理房屋继承时为保险起见,一般还是都会建议先去做个继承权公证,这也是需要一笔费用的。
如果达不成协议,还要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就需要有诉讼费和律师费。
虽然我国现阶段没有遗产税,但不排除以后会征收遗产税,这就需要我们事先作好准备,可以通过事先赠与的方式规避遗产税,而且要提早册,在被继承人死亡五年前有效,当然也可以适当购买一些高杠杆的人寿保险来对对冲风险。
这样也可以满足现金流的要求。
因为如果遗产税开征的话,是需要先交税之后才能继承遗产。
参照国外的经验,遗产税的税率还是挺高的,这就需要我们事先进行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遗产税的计税依据为应征税遗产净额。
应征税遗产净额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总额,扣除本条例第五规定的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项目除并减除本条例第六条
规定的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和本条例第七条
规定的免征额后的金额。
第九条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征遗产税税额=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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