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侵犯业主权利怎样索赔
一、物业侵犯业主权利怎样索赔
物业侵犯业主权利业主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索赔,请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二、墓碑侵犯姓名权要怎样维权
如果对方是故意的,就是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姓名权,可以起诉对方并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日常生活中的侵犯姓名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三、侵犯商标权怎样处理赔偿
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侵权损失,请求按照侵权损失予以赔偿,若不能计算出侵权损失的,可以根据侵权所得利益赔偿,不能计算出侵权所得利益的,可根据该商标的一般使用费的合理倍数计算赔偿数额。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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