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签了之后还能不能进行变更
一、购房合同签了之后还能不能进行变更
购房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变更,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备案。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再以更名者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
2、如果已经登记备案过,根据《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
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不能更名。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交了租金签了合同还能不能退
交了租金没签合同不可以退钱。没签合同,但是口头约定并交了租金的,视为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事实成立,此时不想租的,可能不能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违约之后合同是否还继续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如果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以上三种情形的,致使不能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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