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续签合同怎么写
一、出租房续签合同怎么写
出租房续签合同需要写明租赁双方的姓名与联系方式、续租时间、续租地点、续租租期、续租租金、续租支付周期、维修责任与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房签阴阳合同合法吗
租房签阴阳合同当然不合法。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阴阳合同的目的是为了避税。涉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应该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要怎么中止租房合同
终止租房合同应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其主要包括: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到期后并不是可以无条件优先续约的,可优先续签的情形有:
1、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优先续签的情形只会出现在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若未约定,法律难以对出租房有强制力。优先续租权即在同等条件之下的租赁合同建立中具有优先权或先取权,但优先续租权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权延伸出的法律权利,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3、租房合同其实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此时虽然是在一定期限内转让了房屋的使用权,但所有权还是在房东手里的。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出租房续签合同怎么写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