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私揽小区广告收入业主要如何维权
一、物业私揽小区广告收入业主要如何维权
物业私揽小区广告收入业主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物业限期改正,并且会对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物业收益部分将让其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或者业主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停止私揽小区广告收入的侵权行为,并且赔偿业主相应的损失。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二、物业不作为业主要如何维权
物业不作为,小区入住户数超过50%时,即可要求街道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
如果物业服务公司不履行责任,小区业主可以联合起来,通过业委会行使自己的权利,甚至弹劾物业,自行选择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入驻管理小区。
除了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外,业主也可以将物业不作为的行为举报给相关主管部门。
市房管局作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及重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处理。部分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已经下沉到了街道一级,以便于接待业主维权。
据悉,部分城市已经完善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同时相关部门还建立起物业信用记录制度,对于业主投诉多、信用记录不好的物业公司未来将会在“准入”机制上给予限制。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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