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房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都有什么
一、未缴房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都有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与是否缴纳房款无关,有效的房屋买面合同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3、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在我国,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和胁迫的手段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下列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1、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出卖人和买受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
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的处理:
尽管中国法律对合同无效后的处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现实中的无效情形要复杂得多,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要按法律原则性规定意旨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一是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
二是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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