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迟迟不给房产证怎么办?
一、动迁房迟迟不给房产证怎么办
根据拆迁补偿协议来处理,如果是大产权的,应当按照约定办理房产证,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起诉流程是: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流程是怎么样的
1、房地产评估
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大厅,办理时要先决定是谁负责评估费用,申请人填写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地产评估由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一般要等一段时间。
2、交营业税
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理,办理时要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包括。
3、办理房产证过户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需要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这些都需要买卖双方到产签字,按手印。签字完成之后,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4、领取房产证
缴纳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三、折迁方房产证由谁办理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由拆迁办和开发商统一办理,房屋产权人凭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和取证通知书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取就可以了。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四、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拆迁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如果动迁房迟迟不给房产证怎么办时,就可以结合当初所签订的补偿协议来解决,只要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可以先协商,协商不好就可以走法律的程序处理。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