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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是成立业主自治委员会可行不?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2-10 阅读: 563次

一、在我国是成立业主自治委员会可行不?

1、业主是可以成立自治委员会的,但是必须要慎得所有业主的同意,而且还必须要按照业主所诉说的条款来进行制定一份内容,只有合法的履行自己的责任,才能更好的保障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一般情况下,业主自治小组属于非正式的物业管理主体;但是业主大会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大会决议中明确业主自治小组的产生办法和职责义务,使之成为业主大会的正式组织机构之一。对于业主大会决定实行业主委员会自管的小区或大楼,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成立业主自治小组,作为日常的管理机构,代表业主委员会实施业主大会的决定。

3、业主自治对物业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物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业主自治是物业管理的基础。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和广大居民社区自治意识的觉醒产生了现在的物业管理制度。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它排除了非所有权人对物的干预。无论物业管理企业还是政府都无权干预所有权人对房屋的处分,但是其他共有所有权人却有权干预业主对房屋共用部分的处分,而这种干预也只能要求该业主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涉及共有部分或共用部分而产生的物业管理问题只有业主才有最终的发言权,而物业管理企业只能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所以,物业管理的基础是业主自治。

(2)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权益、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重要意义。无论是物业管理企业还是其他当事人都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作出对业主不行为,这就使得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权益、规范住业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3)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怎样才能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管理公业主之间的关系。强化业主自我保护意识,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只要加强业主、强化业主自我保护意识,才能迫使物业公司增强透明度,才能增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度,才能在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二、业主自治的原则

1.主权原则

主权在业主,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业主采用民主的方式作出决定,重大问题由全体业主决定。

2.程序原则

制定议事规则,一切决定要依法和依规则来作出。

3.分权制衡原则

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实行代议制,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设立,相对独立,相互制衡。

4.保护少数原则

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表决机制,但要防止多数人作出侵害少数人利益的决定。如果为了公共利益而无法避免,必须给受损失的少数人作出合理的利益补偿。

5.直选原则

业主委员和业主代表均由业主直接选举产生。

6.非暴力原则

可以和平请愿,但不可采取暴力行动。

7.参与原则

业主按程序有序、有效参与,投票和竞选业主委员、业主代表是参与的积极形式。

随着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自身要求也是在不断提高的一个过程。很多小区已经开始实施自治管理了,越来越多的人也是通过自律或者相互约束来提高整个小区或者周边的生活环境,现在很多小区都会自发组织业主自治管理委员会,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约束大家的行为,有个更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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