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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同意转租后又解除租赁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8-15 阅读: 484次

一、出租人同意转租后又解除租赁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未经允许擅自转租的后果是什么?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未经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对于装修能拆除的部分可以拆除,若不能拆除二人又未能协商解决,就装修的剩余价值,可折价赔偿。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三、哪些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双方签定了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法对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做了如下规定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房子不能转租,除非得到出租人同意。如果其同意,之后却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这样构成了单方违约。作为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向出租人要求赔偿。比较通行的做法是,要求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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