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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贸易经营租赁的出租人会计处理要点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2 阅读: 467次

租赁是指将设备或者固定资产出租给承租人,从而收取租金的一种行为。租赁的形式还是比较多的,比较常见的是房屋租赁、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等,那么经营租赁的出租人会计处理要点有哪些呢?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要点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贸易经营租赁的出租人会计处理要点如下:

(1)起租日前发生的费用。

起租日前,在谈判过程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均可能发生一些有关通讯、差旅和制订租约的费用。这些费用为数不大,一般由双方各自负担。对于数目较大的费用由哪一方负担或双方怎样分担。对于数目较大的费用由哪一方负担或双方怎样分摊,须事先协商确定。发生共同负担的费用须先记入暂付款或其他应收款账户,待租赁成立,在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按商定比例分配,转账记入租赁费用账户。

(2)起租日,将出租资产进行转账。

出租人应从起租日起的明细账上反映租出资产的情况,如从在库转入租出。由于经营租赁的租赁期较短,与出租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各种收益和风险,并不因为租赁而转移给承租人。出租的资产仍应看作是出租人的资产,所以它仅仅改变了资产的分类。

(3)租赁期内的收和费用。

①租金收入。一般在租金收付时,作为当期收入入账。如果收支租金的间隔时期比会计期收入入账。如果收支租的间隔时期比会计期为长,或者各期租金金额变动幅度较大,则需采用预提办法处理,使各期的金额较为合理;

②计提租赁资产折旧。出租人专用于出租的固定资产,应与自己营业所用固定资产划分清楚,分开记账。折旧费用记入租赁费用账户,而不是一般的管理费用。租赁资产出现短期闲置现象,在闲置期间仍应继续计提折旧。不过,应该规定一个期限,闲置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期限的,应停止计提折旧;

③租赁资产的大修理。应在租约上明确规定,由出租人还是由承租人负责进行租赁资产的大修理,一般由出租人负责。在订立租约确定租金时,应把必要的大修理费用考虑在内。可采用预提的方式主入租赁费用;

④租赁资产的日常修理。一般由出租人负责进行,发生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租赁费用账户。为了方便起见,有些租约规定日常修理由承租人进行。

(4)终止租赁,收回资产和可能发生的损失赔偿。

租赁期满,或出于承租人或出租人的要求停止租赁时,出租人应收回租出的资产,如把资产从租出转入时,出租人应收回租出的资产,如把资产从租出转入在库。在收回租出的资产时,可能会发现资产损耗过大,按照租约规定,由承租人赔偿损失。当确定损失的金额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租赁资产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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