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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写明"四大条款"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5 阅读: 485次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合同的签订很重要,很多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并没能仔细阅读里面的条款,因此在日后会出现很多关于合同的纠纷案件。因此,认真阅读合同很重要,那么我们在阅读的时候尤其应该注意哪些条款呢?下面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签署合同时一定要写清楚的内容

一是要核实并写明签约主体。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需要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这个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二是要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三是要写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和有关费用承担的划界时间。

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二手房交接时间和费用划界时间是责任划分的界线之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烦甚至纠纷。

四是要写明付款和过户时间。

对首付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为此,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首付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赖于房产过户期限,因此过户期限以及过户手续由哪方主办、哪方配合,必须事先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清楚。

大家阅读到这里相信已经对上述的相关规定已经有所了解,其实问题本身是很简单的,没有我们常人想象地那么复杂,如果你对上述文章中的叙述或者其他的问题感到疑惑,欢迎来若悠网找专业律师进行相关专业咨询,或者直接委托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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