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纠纷处理
4种原因导致纠纷多发
近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二手房买卖也日渐火爆。二手房买卖主要发生在个人之间,可变因素较多,极易引发纠纷。日前,经调研发现,二手房买卖纠纷多发主要有4个方面的原因。
出卖方受利益驱使中途违约
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较多,从签订买卖合同到最终完成过户需要一段时间。由于房屋价格上涨较快,在此期间出卖方中途违约即使需双倍返还定金,但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他人后仍会获得更多的收益。近年来,买受方诉至法院,要求出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案件有所增多。
阴阳合同导致履行争议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在房公司的操作下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偷逃税款已成为业界不争的事实。由于两份合同的约定存在一定差异,且文本内容大多不规范、不明确,当事人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极易出现争议,从而引发纠纷。
房屋质量不符合要求
在二手房买卖交付之前,当事人对房屋的质量是没有详细了解的,但是一旦交房并仔细检查之后就会发现很多的问题,这个就很容易就很容易发生纠纷了。
房屋权属暇疵引发纠纷
房屋多为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在出卖时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二手房买卖中,因出卖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房屋权属存在瑕疵而导致交易受阻、引发纠纷的情况并不罕见。尤其在房屋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下,一些事后反悔的出卖人也会以此为由要求确认无效。
纠纷的处理
根据《合同法》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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